为更加规范、合理、安全、高效地使用人工智能,维护学术研究的原创性与伦理规范,根据国家法律、行政法规及相关管理规定,伊犁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就人工智能(AI)工具使用声明如下:
一、作者责任声明
1.禁止以AI工具作为署名作者,不接受AI生成主体内容(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表、算法等核心要素超过20%)的投稿。
2.作者须对本人学术论文中的数据真实性、研究设计及结论可靠性承担全部责任。参考文献中不得出现以AI工具为作者的文献。
二、AI使用披露要求
作者若使用AI工具进行以下操作,须在论文“研究方法”中披露以下信息:
1.数据采集/分析(注明工具名称、版本及具体应用环节)。
2.图像/算法生成(附原始生成参数及人工修正记录)。
3.文本润色(说明修改范围及占比)。
便于审稿人和编辑部对稿件的原创性进行评判。上述内容如未完整披露,则视为学术失范行为。
三、审稿人责任声明
1.稿件的评审意见须由审稿人独立完成,不得使用AI工具直接生成评审意见。
2.审稿人若使用AI工具进行辅助审稿(如文献核查、数据验证等)时,须在评审意见末尾处标注AI使用场景及工具信息。
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最终解释权归伊犁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所有。
伊犁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
2025年3月21日